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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x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x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隐患。同时,力争用x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及使用安全管理机制,积极推广农村房屋“名片上墙”(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安全等级、层数、面积、施工单位或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单位>等信息),确保群众居住安全。

  二、排查范围

  全镇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在前一轮农村房屋全面排查工作基础上,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复核查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层数、面积等,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系统。

  (一)农村自建房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含闲置的农村自建房及附房)。

  2.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餐饮饭店、民宿宾馆、出租房、超市、民办幼儿园、家庭作坊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二)非自建房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包括村委会等行政办公设施、文化礼堂等文化设施、敬老院等养老设施、应急避难中心、农村婚宴中心、公共食堂、农贸市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宗族祠堂等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学校、卫生所、体育健身场所、游客中心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的非自建房。指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通过自营、出租、合作等方式用作餐饮饭店、民宿宾馆、工厂作坊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三、整治内容

  (一)场地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位于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小流域山洪灾害危险区范围等不适宜建设区域的危险房屋进行整治。

  (二)房屋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年久失修、不当使用、存在结构和消防等严重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进行整治。

  (三)建设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违法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进行整治。

  (四)使用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农村房屋改变用途从事生产经营或公益事业、出租前未按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等进行整治。

  四、工作任务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边查边治”的原则,有序推进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排查阶段(xxxx年xx月x日-xxxx年x月xx日)

  1.重点排查。主要排查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人员聚集使用的农村公共房屋。对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由各村相关负责人员及第三方排查机构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通过实地调查取证,利用原有农房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完成复核、补充、上传。非自建房的农村公共建筑,由有关部门组织指导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录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档”信息,并按照排查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农村公共建筑进行核实后上传。重点排查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2.全面排查。各村要在我省现有农房信息管理系统农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础上,逐户对原有农村自建房档案进行复核,并需重新拍摄房屋正面照片上传。对于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筑,由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农房信息管理系统实地采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录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档”信息,按照排查职责分工核实后上传。全面排查于xxxx年x月xx日前完成。

  (二)鉴定阶段(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x日;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x日)

  重点排查及全面排查中发现疑似危房的,统一由区建设局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确认为农村危房。在区建设局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危房处理意见和解危期限之后,各村要在解危期限内,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落实相关处理意见。鉴定确认的农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登记、备案手续。同时,要及时录入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常态化治理改造”模块,实行信息化监管。

  (三)整治阶段(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x日)

  1.重点整治。各村要根据重点排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对象的整治于xxxx年x月xx日前完成。

  2.全面整治。有序推进全面整治,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被确认为危房之日起,应在x个月内完成治理改造。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确保人员安全。全面整治于xxxx年x月xx日前完成。

  (四)长效治理阶段(xxxx年xx月x日-xxxx年xx月xx日)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农村危房长效

  治理改造机制,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动态新增危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农村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职责分工

  xx镇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农村房屋安全信息的采集工作,并同步修改、补充及完善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镇城建办做好排查整治任务的解释及分配任务,明确各村本项工作的责任人及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并通过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排查工作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确保完成排查整治任务,确保整治质量和效果。镇城建办每个工作日对各村排查整治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并通报,对每天排名后五位的村,督促驻村干部和村书记狠抓进度。

  (三)落实奖励措施。区里农房调查录入补贴确定为x元/户,补贴将发放到工作人员个人账户。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村民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发现并化解农房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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