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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及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增强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不断加强完善农业农村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业农村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提高农业农村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美丽新x、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良好稳定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xxxx年,全市农业农村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农村居民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的登记、管理、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和培训考试等工作。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协作,重点开展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和非法改装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

  (二)加强农村燃气安全监管。加强农村燃气市场准入管理,严厉查处燃气经营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维护好农村燃气市场经营秩序。督促农村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农村燃气设备设施巡查制度要求,做好设施运行维护、维修及抢修工作,及时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合理布局农村液化石油气充装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充装液化气行为。强化群众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避免燃气中毒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道路建设规范建设农村道路,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乡、村道及农村产业便道等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推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边坡农村公路实施路侧安全防护栏、防护墩建设。完善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农村道路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积极推广“路长制”,深入推动在学校、场镇、村委会等人员密集的高危路段和平交路口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减速设施。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大力整治摩托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低速载货汽车和农用拖拉机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车辆非法营运、超员超速超限超载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城乡客运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和保障力度,方便群众安全出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道路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

  (四)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监管。落实各乡(镇)、消防部门农村消防安全职责,大力推进乡村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在居民集中区逐年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力争xxxx年底前实现所有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全覆盖,全面提升乡村初期火灾处置能力。落实企业、家庭防火措施,禁止焚烧秸秆,严防火灾。加强乡(镇)卫生院、娱乐场所、养老院、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并定期演练,保持消防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消防安全通道和出口畅通。加大农村老旧院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预防消防安全事故。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在居民聚居点开展安全常识宣教活动,有效防止冬季烤火煤气中毒、火灾和沼气池、粪池等受限空间窒息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民族宗教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五)加强农村水域安全监管。强化河流、水库、湖泊、农村水利建设工程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和防洪安全。加强旅游区、水库库区等区域水上旅游项目和游览船舶安全管理,在河、湖、渠塘堰等水深危险水域设置防溺水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志,针对学生等重点人群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

  (六)加强农村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养老院、宗教寺庙等场所的危房排查,落实隐患整治措施,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建立健全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新建、改建和拆除老旧房屋的安全监管,为农民建房安全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指导。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培训,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岗位技能。加强新农村建设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农村各类建设项目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民族宗教局

  (七)加强农村学校安全监管。开展农村学生安全教育,落实学生安全教育计划,针对性开展防震、防火灾、防溺水、防拥挤踩踏专题教育及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中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维护和改造,严格落实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消除。加强学校实验用化学品安全监管,做到存放管理安全措施有效,使用安全可靠。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大对非法校车、超员超载等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强化师生防火意识,提升学校消防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公安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八)加强地质灾害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加强人员集聚地、学校、旅游景点、公路边坡等周边及高风险区的隐患巡查,设置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于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点,要及时确定防灾责任人,编制、完善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力度,严防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交通运输局

  (九)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监管。加强农村供电设施安装、维修、调整、试验、进网作业管理,定期组织供电线路安全巡查,严厉查处农村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违规种植、违章施工、私拉乱接、线下垂钓及破坏线路杆塔、变台电力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农村安全用电宣传教育,严格农村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指导村民加强房屋电线和自有电器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隐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国网xx供电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压实责任。农业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各类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层层细化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具体岗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隐患整治。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农业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以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农村道路、消防、地质灾害、乡村学校、养老院、水库、湖泊、船只码头、农用车辆、农房建设、用电、用水、用气(沼气)等隐患排查工作;查细找准农业农村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上报属地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市、县挂牌督办、治理。以农村道路交通为重点,严厉打击酒驾、超速、超员等行为,严查无客运资质车辆搭人载客,认真查处违规违法采石采矿,严禁企业、学校、养老院等消防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对排查的各类隐患要落实监管措施,按期整治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三)深化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标语、报刊、微信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在节假日和农村赶场(赶集)等时段,以农村地质灾害防治、防垮塌、防溺水、防触电、防中毒窒息、防火灾等为重点,大力普及交通、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常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风险辨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以典型事故案例宣传为抓手,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为xx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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