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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化服务型机关2021年工作总结参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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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化服务型机关2021年工作总结参考范文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成果,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根据《xxxx年xx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认真对照各项工作目标,及时梳理,现将我局xxxx年规服、效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为进一步深化民政系统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落实了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民主决策机制和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健全了高效便捷的服务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扎实解决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办事效率持续提高、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履职能力持续提升、社会和公共服务持续改进。

  二、深入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活动

  一是利用周一职工大会和周五下午机关学习会,宣传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的相关知识、相关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进程等;二是由原来的年终绩效考核,转变为季度绩效考核,实现管理日常化;三是努力推进民政工作的自动化和网络化管理进程,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使用电脑办公的水平;目前,我局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型合作医疗、地名、优抚、财务等业务工作都使用专门的软件进行数据管理;四是按照统市上统一部署,组织系统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办事公开管理系统培训,并按时填报办事公开信息、完成办事公开目录编制;五是进一步完善了外出公示栏机关干部职工,并进行严格的考勤考核登记。

  三、不断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

  xxxx年xx月,我市制定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的意见》(都府发[xxxx]xx号),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规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办法,包括项目的收集与发布、实施机构的确定、项目的运行监督、项目的绩效评估及结算验收等,其中包含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目录,共xx类。逐步明确了购买内容、方式、流程、各相关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绩效评估等,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目前,我市已先后试点了政府购买三社互动项目、社区邻里共荣项目、民族团结社区融合项目、机构养老耆乐项目、空巢老人关怀项目、留守儿童服务、社区防灾减灾项目、志愿者管理服务项目等。xxxx年x月,xx市被确定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

  四、完善管理,规范服务,切实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针对婚姻登记和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专门召开整改工作会,认真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狠抓人员素质,一方面抓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学习,一方面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讲评,以促使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工作人员基本做到了咨询解答“一口清”,业务办理“热情、规范、高效、一专多能”;二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审批内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运作模式;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审查,从快从速,逐级报批,做到“三个即时”(即受理环节即时录入、办理环节即时提出办理意见、办结环节即时出具审批决定);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暂行办法,规范准确录入审批信息数据,逐笔录入逐笔审批,杜绝批量审批的发生;三是狠抓首问责任制度、一次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履行领办导办职责和“三个一次”规定(一次准确告知申办事项所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理的时限,一次准确告知所有需补办的材料、手续和相应的办理程序,一次准确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四是进一步加强窗口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政务中心关于窗口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窗口管理,夯实窗口工作基础。

  五、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管理门户网站,积极发挥推进作用,多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将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内容,均实现了非涉密政务信息公开。搭建了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便捷平台,使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查询、了解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信息;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等内容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共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x次,干部职工会议x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推进了民政工作健能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安置、救灾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二)实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x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工作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责,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截止目前,民政局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率达xxx%,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办结率达xxx%。

  (三)积极推进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街道)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四)积极推行村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进行,要求各村主要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内容,稳妥开展“三公”经费公开。

  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推进现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改善和提升政务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民政局与网上政务大厅的对接,实现网上政务大厅的审批事项与政务中心互通,其他行政权力科室与网上政务大厅互通。建立网上在线办事制度,确定网上在线办事项目,建立网上在线办事专人负责制度,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七、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

  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凡国家和省、x市已经取消的,坚决取消;凡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进一步清理取消,确需保留的事项须经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强化行政效能监察

  加强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社会评议制“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严格行政问责,加强效能责任追究,提高执行力,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加大对“入驻不充分”或“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两头受理”等问题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单位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建立窗口单位“xxx”分段延时服务制度。深化并联审批,扩大社会团体“一窗式”并联审批范围,优化社会团体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窗口办事办件能力。

  十、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权限下放

  为切实推进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深化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促进服务管理向基层延伸,民政局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参战参试人员初审、低保人员大病医疗慈善救助等纳入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基本服务事项。并按要求定期重点清理需要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的新增事项,剔除已经取消、重复和不需要服务延伸的事项,合并相同或类别相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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