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文驿站 > 公文写作 > 区202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区202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区202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环保部等九部委、x省环保厅x年环保专项行动大会精神和x市x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x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以下简称“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继续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x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电镀等重金属排放企业。

  2.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巩固污染减排成效,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应结合本辖区污染减排重点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重点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2.对x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

  (三)着力打击造纸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1.对现有造纸企业执行环评及批复、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对未经环保审批违法开工建设、批建不符、批大建小、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违法违规投入生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进行生产的,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并完善环保等相关手续;对达不到产能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条件,而通过验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对现有造纸生产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具备稳定达标能力的造纸企业要依法限期治理;对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予以关闭;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要立即彻底拆除。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我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

  (二)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0月)

  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造纸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要在5月底前全部排查一遍;重金属排放及造纸企业整治情况于6月10日前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阶段性报告分别于6月12日和9月12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6月至11月)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同时,准备于6月、10月迎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适时对辖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x年11月10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电子版)。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采取综合措施,细分各部门责任,强化全面整治

  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发改委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区经济委要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区监察机关要督促政府及相关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区司法局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区建设局要牵头落实区内污水管网建设等情况调查;区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营业执照;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防止或减少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负责对未按要求关闭取缔和停建停产的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移走原料等措施,执行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环境执,严肃追究责任

  要强化执法意识,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强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

  积极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告工作

  区环保分局自5月7日起,每周四下午15时前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按要求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本文地址:http://www.gzxgg.com/html/169629.html
区202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