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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住建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彻底排查清理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全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时间安排在2019年5月10至6月25日。

  三、重点任务

  以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城镇燃气等方面为重点,配合公安消防机构排查以下工作情况: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值班制度、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等。同时针对单位(场所)的不同特点,突出以下工作内容:

  (一)高层建筑。以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为重点,按照国务院有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督促物业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同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排查整治以下隐患:外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保护层未覆盖到位,小区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被占用,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和避难层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常闭状态,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

  (二)老旧小区。以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旧小区为重点,督促物业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同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排查整治以下隐患:未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未落实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和避难层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违规乱拉乱接电源线,消防通道被占用,违法建筑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等。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生活区为重点,排查整治以下隐患: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制度未建立健全,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按规范操作,用电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违章动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违规材料进场;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未单独设置;宿舍、办公用房等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材料搭建,电动自行车未设立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场所,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宿舍私拉电线插座,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不畅通,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和器材缺失或失效;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和施工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等。

  (四)城镇燃气。对各燃气企业所属的市政燃气管道、庭院(地下、地上)燃气管网、城市门站、调压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场(站)、供应点和加气站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燃气场站内避雷设施、喷淋设施、排水防涝设施、报警切断以及安全放散装置等设施的使用情况,压缩机、加气机、防爆电器、消防器材等机电设备的使用情况;燃气场站安全间距规划控制情况,液化气储配站罐体基础及储罐安全状况,加气站充装设备基础固定及设备运行情况,场区内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视频监控等反恐防范工作落实情况;中高压燃气管线、各调压场(站)、调压箱、阀门井、凝水井运行状况;瓶装燃气企业及所属供应站(点)落实销售实名制登记制的情况,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落实情况;燃气企业按规范开展居民等用户的安全宣传和入户安检情况,配合产权单位对大型公共设施、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故障处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及应对突发事故抢修抢险准备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xx县住建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宋克国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浩同志任副组长,安监站、燃热科、城建科、质监站、物业科等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陈浩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取得实效。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要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发动一切力量进行排查;邀请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服务单位等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确保应查尽查。

  (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必须逐项整改到位,可以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向住建局报告,由局党委会研究整改方案,要求存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按等级要求,报消防部门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四)宣传教育,提高能力。广泛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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