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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全省系统食品经营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即日起至x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含特殊食品,下同)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排查整治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经营安全突出问题,整改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依法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移送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涉嫌犯罪案件,持续保持对食品经营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压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全市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促使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重点对象

  (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

  (二)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经营者,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小经营店;

  (三)城市商业综合体餐饮服务提供者,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

  (四)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集中供餐单位;

  (五)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经营特殊膳食品(含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医疗机构。

  三、重点内容

  (一)食用农产品经营。重点检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销售和贮存农产品的环境、设施设备是否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信息公示、入场销售者档案建立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鲜肉类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是否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冷冻肉类产品的来源是否合法且持有合格检验检疫证明。抽查考核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

  (二)食品销售经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和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及记录等有关制度,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霉变生虫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散装食品是否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散装白酒销售者是否依据《四川省“三小”条例》的要求严格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抽查考核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

  (三)特殊食品经营。针对保健食品实体经营者,重点排查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专柜销售,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功能声称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保健食品非实体店经营者,重点排查整治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单位是否索证索票,记录是否清晰、完整并相互印证,是否可追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产品是否有注册号,是否存在以固体饮料假冒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违法行为。抽查考核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

  (四)餐饮服务经营。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等方面是否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泡酒原料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标识是否规范。食用油采购台账是否真实规范,购进和使用量是否匹配,餐厨垃圾处置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建立处置台账,是否与取得餐厨剩余物收运许可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并落实餐厨垃圾去向公示和收运登记制度。抽查考核餐饮服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

  (五)食品小经营店。是否备案;是否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是否及时清理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的食品。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是否索证索票、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问题食品等。

  四、方法及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x月20日至30日)。

  县局和市监所同步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各市监所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抽查检查阶段(x月1日至x月10日)。

  市局将组织5个检查组对各县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原则上要求各检查组在每个县集中抽查检查时间不少于5日,至少抽查1个集中交易市场、1个旅游景区或高速公路服务区,1个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检查经营单位不少于20个,需涵盖本次排查整治重点对象。基层执法人员准备相关文书,现场同步做好各项检查记录。结合市局抽查检查要求,县局将于x月底开始组织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股、应急综合股等相关股室人员对各所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三)集中排查整治阶段(x月1日至x月31日)。

  各市监所要集中力量,对照检查组抽查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把风险高、问题多、有较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经营者作为重中之重,对容易造成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问题开展重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四)巩固提升阶段(x月1日至x月31日)。

  对重点区域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经营单位逐一复查,达到安全隐患“闭环”目的。市、县将结合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复查。

  各所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建议形成2000字以内的书面报告,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的排查整治总结可以在一个总结中分别叙述,也可形成三个总结,总结报告和食品经营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以及整治图片一并于x月10日前报送。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局决定成立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晓德同志为组长,食品流通股、办公室、餐饮股、综合应急股、稽查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生产流通股,负责做好本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所落实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信息报送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所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统筹开展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要与旅游、住建、民政、卫健等部门做好协调衔接,协作做好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养老结构、医疗机构等的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查找风险、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为目的,对重点行业以及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和重点产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能造成突发事件的区域性、系统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情况,迅速有效处置。

  (三)强化宣传引领。围绕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尚德守法”主题,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行动成效,发布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警示引导消费,对违法违规食品经营单位形成强大震慑,宣传引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经营安全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各所要及时安排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确报送信息资料,对因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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