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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国家税务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

xx县国家税务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组织生活

  组织生活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1、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支委会;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2、支部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报告;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检查党支部、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分析研究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工作和活动。

  3、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党员汇报思想,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所有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事先向支部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4、党课。每年支部组织的党课不少于一次。党课可由党员领导干部讲,也可由优秀党员讲,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的主要内容: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进行党纪法规、党风廉政和形势教育。

  二、党员学习

  机关各支部要根据局机关年度理论学习安排,制定具体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参加各项集中学习活动,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内容、记录和效果的“五落实”。支部(党小组)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可结合机关集体学习、处(科)室业务学习进行,建立健全支部学习档案和述学、评学、考学制度,采取党员讲学、研读文件、讨论交流、实践调研等多种方式,扩充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成效。

  三、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可结合支部民主生活会进行。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条件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行个人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支部在评议的基础上评选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理违纪党员。

  四、党内监督

  1、党支部每年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廉政规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基层干部职工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意见,及时帮助其改正缺点和错误。

  3、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列席部门和单位行政领导召开的有关会议。

  4、党支部对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向行政负责人反映,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5、党支部要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党员的监督。

  五、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规定的内容要求和程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工作。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检查和考察,并把考察的情况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实行公示制度。

  六、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

  按照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目标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各项支部工作目标任务,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现表彰本支部的先进典型,每年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并运用系统内外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教育,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创先争优。

  七、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要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党支部或支委每年分析党员思想状况不少于一次,支部书记或支委委员每年至少与每位党员谈心一次,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反映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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