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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镇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认真细致高效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案件,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xx”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xx镇工作实际,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源头治理为根本,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中心,以规范提高为抓手,以落实责任制为保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由镇长xx同志任x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政法宣传委员何玉成同志为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支部支部书记组成;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人员不少于x人。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实现矛盾纠纷、信访总量及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有效控制,社会政治和谐稳定,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二)具体目标:加大排查力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排查率达到xxx%;加大调处力度,做到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有效,调处率xxx%;加大化解力度,化解成功率达xx%以上;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完善“矛盾合力排查,问题一线解决”长效工作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各级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各村(居)民委会和镇级各单位、职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镇人民政府调解中心、司法、维稳、信访部门是协助镇人民政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单位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机构。

  (二)深入扎实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全面掌握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三)完善调处化解机制,筑牢化解纠纷基础防线。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与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司法、公安、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建立信访工作机制,畅x解矛盾纠纷的诉求渠道。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主渠道,也是掌握社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的“窗口”。以信访工作经常化、信访机制规范化、信访渠道畅x、信访调解和谐化建设为目标,重点建立全程控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综合协调机制。

  (五)建立目标责任管理机制,为化解矛盾提供领导保证。

  1.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业务分管领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共建平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2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制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制度,定期总结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重大疑难或跨镇、跨部门、跨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保证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3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坚持主动维稳的观念和“预防为主、化解为先、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

  4.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

  5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平安建设动态管理之中。对工作进展缓慢,解决问题不力,措施责任不落实或工作不力、处理不当引发进京赴省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年终评优一票否决。

  五、具体措施和要求

  1.调解程序。平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按程序先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村级调解无果或调解不服的,再由村委会报告镇人民政府调解室,由镇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人民调解无果的再由包案领导牵头负责,组织村干部、镇下村干部、辖区司法所调解员或镇级相关人员联合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建议引导走法律途径,上诉解决。

  2.调解应注意事项。调解过程要把握好尺度,要站在中立的角度上,不可以将私人感情及关系带到工作中来;在调解中要做到依法依规、不偏不袒、有理有据、公平正义。

  3.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对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排查出的各类信访及矛盾纠纷事件,落实责任主体和化解责任人(即“x+x+x+x”:x名联村领导、x名驻村干部、x名辖区民警和x名工作人员),对重点信访人员实行专班负责,同时对相关调解责任人加强跟踪督促,限期化解,做到案结事了。

  4.提高群众意识。镇直各业务职能部门、各村要提高群众意识。在群众来访时要有耐心、态度要好,尽好自己部门的职责,做到不推诿,努力为群众解决问题,做好接访记录,避免引发群众闹事上访。

  5加强配合、联动。各业务职能部门、各村之间要加强联动,要紧密配合,如需派出所配合,由镇综治中心协调联系辖区派出所配合。避免把好事办成坏事,要兼顾好相关群众的切身利益,避免引起更大的矛盾纠纷。

  6.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要加大《信访条例》和《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按照信访条例和规定不越级上访。

  7.各村、社区、单位每月xx日将矛盾纠纷和需要调解的相关信息上报到镇人民政府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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