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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的应急预案文本参考

从近期全国性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来看,较其他校园安全风险而言,传染病风险对于学校而言是一项更为严峻的挑战,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也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染病防控的应急预案文本参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传染病防控的应急预案文本参考【一】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用心开展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的教育,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3、加强日常监测,及早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配合预防部门控制疫情,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4、充分运用黑板报、校广播站、宣传栏宣传传染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二、具体措施

  1、对不明确的疫情病症及时送县医院诊断分析并及时通知家长。

  2、由保健老师做好登记造册汇报建档等工作。

  3、在疫情发生期间,减少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群众活动的集会文艺汇演等。

  4、建立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信息检测站。班主任是信息监控员和汇报员。

  5、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个性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及时告知学生。对寝室教室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对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池食堂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和除“四害”工作。

  6、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观察消毒工作,严控校内人员外出和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7、校园准备相应的预防器材,应急时,发放给各班主任,作好全员的检测工作。

  8、对较严重的突发事件,实施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状况及时上报。

  9、及时获取的信息资料,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报栏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潜力。

  10、实行缺课停课登记制度,严防疫情传入校园。

传染病防控的应急预案文本参考【二】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工地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和规范工地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工人及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工地正常的施工秩序和工地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工地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传染病防控应急组织机构 工地必须成立传染病防控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要求。

  1、应急领导小组:

  表格

  职责:领导小组应根据工地情况制定本工地的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领导、组织、指挥传染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安排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救助工作,及时控制和科学有效的处置工地内因传染病产生的各类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工人健康与安全,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控制事态发展,把传染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2、应急工作小组

  (1)通讯联络组(由负责)   职责:负责情况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 现场,迅速拨打120与医院取得联系,引导医务人员和设施进入救助现场; 负责向上级部门请示和报告现场抢救处置情况。

  (2)现场救护组(由负责)   职责:对病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理,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救助。

  (3)后勤保障组(由负责) 职责:保障抢救机动车辆、物资、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必需品供应。

  (4)善后处置组(由负责) 职责:负责工人及工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与取证,恢复正常的施工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伤亡工人进行理赔。

  二、安全预防措施

  (1)充分认识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工地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人的思想教育,使全工地了解传染病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工人的防病意识和自救能力。

  (2)制定防控预案,完善应急机制。

  (3)项目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和掌握传染病突发情况并及时向工地领导汇报;项目部人员要积极参加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掌握传染病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传染病的应急能力。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健康教育会、班前教育会、宣传栏、网络、电视、广播等形式开展传染病的预防等科普知识宣传;根据季节的特点和传染病的流行规律加强对工人的疾病预防教育,减少传染病的感染和传播;教育工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切实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措施,抓好工地卫生工作,消除卫生死角;后勤部门要加强对食堂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定期对宿舍、厕所、伙房等人群密集地进行消毒,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

  ①对项目部的食堂、宿舍、厕所、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

  ②工地在公共卫生场所应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消毒肥皂等。

  (6)后勤部门要准备好必备的医疗和防疫物品,以应对突发性传染病发生。

  (7)严格工地门卫管理,在疫情高发期,坚持来访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和来访人 员的体温监测制度,争取将病源隔离到工地大门外。

  (8)建立健全工地传染病疫情监控和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 早治疗。做好晨检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传染病人异常增多应及时 报告县疾控中心及县建设局相关科室,主动协助疾病控制部门进行调查分 析。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疫情发生出现非典、流脑、麻疹、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 性疾病的工人,应及时向工地应急领导小组或班组长上报,不得带病上岗。经医院诊断排除,治愈后才能回到工地上岗作业。

  (2)工人或班组管理人员在工地出现传染病,要在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救援活动。要求传染病患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工地隔离室休息,并由通讯联络组拨打120,通知传染病医院进行救治。

  (3)工地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组宿舍、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工人、班组管理人员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如传染病感染人群迅速扩大和蔓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请示县建设局和县卫生防疫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工地停工。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 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组全体人员及工作过的场所,暂停工 地一切活动。停止工地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建设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

  ② 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 疫情调查。工地项目部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工友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工地出现传染病病例后,领导小组迅速向全体工人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工人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工地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6)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工地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疫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上报。

  (7)根据情况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必要时工地减少或停止组织工人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并切实加强对工地人员出入的管理。

  (8)加强工地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 ①对餐厅、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 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保证空气流通。

  ②对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住所和活动过的场所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消 毒。

  (9)严格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工人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如发现工地工人有身体异常,工地则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工地在县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工人(包括与发病工人有密切接触的工人)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工人休班制度,工人经医院诊断确实病愈后方可上岗。

  (10)建立工地停工上报审批制度。发现多个班组有工人感染,上报请示建设局批准后,工地方可停工。工地停工放假期间,工地领导及各班组正常上班,加强与工人及家属的联系,掌握疫情事态。

  (11)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工地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科学防治知识的同时,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工地传染病防控信息,使工地传染病的信息公开、透明,稳定工人的情绪、心态,消除工人员工紧张和恐惧心理。

  (12)善后处理: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的 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四、注意事项

  1、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凡出现发热、呼吸道传染病 人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一般在2小时内以书面信息报县建设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其中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

  2、事发过程对外发布消息,必须由工地领导小组统一发布,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消息,以免报道失实,造成混乱。

  3、实行责任追究。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奖励。在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工地项目部将予以表彰、奖励。

传染病防控的应急预案文本参考【三】

  1 应急响应和终止

  1.1 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1.2 应急响应程序

  1.2.1 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2.2 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1.4 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特别重大以下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 善后处理

  2.1 后期评估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2.2 奖励

  院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3 责任

  对在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4 抚恤和补助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5 恢复生产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2.6 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后,服从上级行政部门指挥,做好向疫区提供的各项救援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技术保障

  3.1.1成立突发性传染病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1.2 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2 后勤保障

  3.2.1 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突发性传染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设施。

  3.2.2 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3.3 培训

  感染控制科定期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系统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3.4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性传染病疫情。

  4 附则

  4.1 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4.1.1 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4.1.2 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4.1.3 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4.1.4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4.1.5 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4.1.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4.1.8 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传染病防控的应急预案文本参考【四】

  为保护全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稳定,促进幼儿园的发展,将常见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轨道,形成工作常规,特制定此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范文

  副组长:牛刚柱杨广社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传染病应急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联络组:负责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监督全园教师防传染病情况。

  (二)预防组:落实督查全国传染病工作的报告、登记、统计、分析和传染病管理工作;指导全园教职工做好班级、园内环境、教室内的消毒工作,指导教职工了解传染病消毒隔离要求。

  (三)宣传组:教职工对幼儿、家长进行防治传染病知识的普及宣传。

  (四)后勤组;落实督查全园防治传染病工作的物质储备;负责防治疫情工作保障、交通、通讯等。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通过各种形式对幼儿及家长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出好宣传专刊;利用家长会、宣传栏、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常见传染病如:流感、流脑、脑炎、禽流感、水痘等为重点的预防知识。

  (三)认真开展好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的消毒工作。

  (四)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加强食堂的管理,严格购物登记、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严禁从业人员带病上岗。保健员每日进行消毒卫生工作检查;行政及后勤组长对每日原料进行复核验收。

  (五)按规定有计划地协助医疗部门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六)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坚持开展每日的体育锻炼活动,保证户外活动时间。

  (七)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八)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九)保证传染病预防的资金。

  四、应急处理

  (一)发生传染病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妇幼所、疾控中心报告。

  (二)保健老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患儿隔离病送往医院。

  (三)认真开展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工作。

  (四)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发生。加强食堂的管理,严格购物登记、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严禁从业人员带病上岗。保健员每日进行消毒卫生工作坚查;行政及后勤组长对每日原料进行复核验收。

  (五)按规定有计划地协助医疗部门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六)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坚持开展每日的体育锻炼活动,保证户外活动时间。

  (七)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染病源。

  (八)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九)保证传染病预防的资金。

传染病防控的应急预案文本参考【五】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7种。常见的传染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 霍乱、鼠疫、肺结核, 血吸虫病、沙眼,狂犬病等;主要传播途径有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血液传播、体表传播等。

  传染病疫情的特点是有病原体,有传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有些传染病还有季节性或地方性。传染病的分类尚未统一,有些按病原体分类,有些按传播途径分类。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持科学客观的态度,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机构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大建筑区划内的环境维护和宣传力度;

  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紧急措施:

  (一) 传染病的预防应采取以切断主要传播环节为主导的综合措施。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必须具备3个环节,即传染源(能排出病原体的人和/或动物)、传播途径(病原体传染他人的途径)及易感者(对该种传染病无免疫力者)。若能完全切断其中的一个环节,即可防止该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种传染病的薄弱环节各不相同。在预防中应充分利用。除主导环节外对其他环节也应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预防各种传染病。

  (二)在传染疾病高发期,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加强环境维护力度,对建筑区划内及周边进行定期消毒处理,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等工作,阻断传染疾病传播途径。

  (三)定期联系相关卫生防疫机构,在建筑区划内开展传染性疾病防治宣传,使业主使用人了解基本的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相关从业人员应注意多了解传染性疾病预防和处理的相关知识,树立忧患意识,发生疫情时,应在保障自身不被传染的前提下,开展防治工作。

  (五)当发现传染性疾病或者疑似出现传染性疾病,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及时报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建筑区划内若出现经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的疫情后,公司、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处应当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七)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将建筑区划内发生的疫情情况、防治措施以及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所有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八)协组相关部门对疫情感染区域进行隔离,设立警戒,禁止人员进去。

  (九)根据相关机构的指导使用相应的药剂对疫情感染区周边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十)疫情期间,随时了解收集疫情防治最新信息,并向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发布。

  (十一) 在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权威的信息宣布疫情得到消除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环境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十二) 在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解除警戒,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

传染病防控的应急预案文本参考【六】

  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传染病疫情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安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区域内突然发生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而引起的影响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应急组织

  1、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朱南勤

  副组长:沈李、张永生

  组员:王丹凤、申洪波、黄慧华、毕盛楠、张冬梅、唐池珍、王芳、朱云、刘向阳

  2、工作职责

  处置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健全体系,加强合作,立即报告,快速处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根据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序,实行校级,年级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提高全校师生员工防范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加强应急处置的培训与演练。健全体系,加强合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健全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一旦发生传染的疫情,学校应立即向市教委和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快速处置要及时将传染病人员和接触人员隔离,并注意保护好现场,同时与疾病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市教委和卫生部门并责成辅导员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附上报流程图。

  各班级→本系→校传染病预防工作小组→市教委→疾病控制中心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首先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如学校负责人都不在向其他行政领导报告,然后向区、市应急办报告(先口头后书面),在半小时内报市教委,同时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教委。明确疫情报告范围、内容。

  2、疫情处置程序

  疫情处置落实“三项制度”

  2.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当突发性传染病发生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教委及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2建立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一旦发生疫情,应立即隔离病源,并对有关教室、办公室及教学楼和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时间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妥善管理,做好记录。

  2.3建立健全师生健康档案制度,掌握传染病在校内的动态及发展情况。

  三、善后处置措施

  1、及时评估分析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

  2、适时公布情况

  3、收集社情动态

  4、安抚慰问师生,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消除师生们的恐慌情绪。

  5、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四、处置保障

  校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加强卫生室的日常管理,为处理突发传染的疫情,提供切实,可靠的保障。

  1、设施保障:加强对学校卫生设施的维护和检查,确保饮食、饮水等卫生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

  2、通信保障:切实保证学校通信随时畅通。

传染病防控的应急预案文本参考【七】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校园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休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校园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大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休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职责。校园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校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潜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校园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校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职责制,检查、督促校园各项突发事件防治落实状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潜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疫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校园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开展校园供水系统进行安全检测,严格对有自备供水的校园的水源、防护和水质的消毒,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小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校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状况,并用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校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状况纳入校园的综合评估体系,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经常对食堂卫生、教学环境和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二)增加校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校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校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校园群众食堂。食品从业人员人人持有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活动性肺结核、菌痢、化脓性皮肤病、伤寒、肝炎)的人员坚决杜绝使用。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不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做到生熟分开;餐饮具做到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消毒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做到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职责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校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校园务必向学生带给贴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开水,学生饮水务必单人单杯,对自备水源的蓄水池每年务必彻底清洗消毒,确保水源不受污染。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带给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潜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透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潜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吕、劣质食品的潜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料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校园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校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群众性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校园应立即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惠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人都不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人都有权向卫生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状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校园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校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校园内尚无疫情发生,可持续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严禁群众活动。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室、食堂、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做到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潜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状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校园根据状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状况。

  3、特大突发事件

  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校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状况,教职工外出务必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务必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校园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群众活动,校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

  (4)对教室、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校园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状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将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行状况,适时开展好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可在报请上级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组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状况扩大停课范围。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可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校园停课放假,校园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应按《校园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校园按《校园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兼职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职责感,定期理解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潜力。

传染病防控的应急预案文本参考【八】

  1 应急响应和终止

  1.1 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1.2 应急响应程序

  1.2.1 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2.2 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1.4 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特别重大以下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 善后处理

  2.1 后期评估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2.2 奖励

  院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3 责任

  对在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4 抚恤和补助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5 恢复生产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2.6 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后,服从上级行政部门指挥,做好向疫区提供的各项救援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技术保障

  3.1.1成立突发性传染病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1.2 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2 后勤保障

  3.2.1 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突发性传染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设施。

  3.2.2 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3.3 培训

  感染控制科定期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系统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3.4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性传染病疫情。

  4 附则

  4.1 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4.1.1 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4.1.2 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4.1.3 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4.1.4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4.1.5 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4.1.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4.1.8 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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