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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各项规章制度

  一、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的管理,根据省财农[xxxx]xxx号、长政[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扶贫办职能与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点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科技扶贫(优良品种的引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及培训等);适当用于修建乡村道路(含桥、涵),建设基本农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用水,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计生等社会事业。

  (三)项目由实施单位申报,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筛选、论证和评估,提出初步分配方案。

  (四)跨乡镇扶贫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申报,扶贫办会同各项目管理部门直接筛选、论证和评估,提出项目初选方案。

  (五)各类扶贫项目经扶贫办与财政局衔接总体平衡后,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审定批准立项,然后报省扶贫办备案批复。

  (六)在项目实施前,在有关媒体、简报上予以公示,并要求乡镇、村、项目实施单位在当地张榜公示。

  (七)扶贫办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实施责任状。

  (八)项目自开始实施自完工,扶贫办根据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省扶贫办。

  (九)严格有效报帐凭证的审核与认定。

  (十)每半年依法组织开展一次项目实施情况督查。

  (十一)对完成的项目先由实施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填写初验报告单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二、廉政建设制度

  (一)机关领导、工作人员到基层工作,不准接受宴请,对县直单位来人,生活从严掌握不搞宴请。

  (二)在机关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礼品,对应邀来我县考察、论证项目、讲学、培训的专家、学者,按有关规定付给报酬。

  (三)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物资分配、项目安排、检查验收、评奖等工作以权谋私、收受馈赠。

  (四)不准侵占公物、挪用公款,经单位统配或个人借用的公物,工作调动时一律交回。

  (五)不准借出差机会绕道探亲、访友或旅游。

  三、公务接待制度

  (一)本县人员来办联系工作需安排午餐的,应在指定的就餐地点安排份餐,办公室填制“午餐登记表”,报经主任签批后领取就餐券。

  (二)招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逐项填写公务接待呈批单,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开具就餐通知单。凡未履行公务接待报批手续的,自行安排就餐的,费用自理。

  (三)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实名登记,严格限制陪客人数。

  (四)报批时必须“四单合一”(呈批单、通知单、菜单、餐饮发票),并有经手人,审核人或证明人签字。

  (五)县直单位来人一律不招待;乡镇来人需接待时,标准控制在每人每餐不超过xx元;上级和外地领导来办视情而定,午间除招商引资外,不准饮酒或饮含有酒精的饮料。

  (六)外出办事联系工作,一律不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应报主要负责人同意或主任之间相互通气。

  (七)开会按县政府规定的会议就餐标准办理。

  (八)公务招待费控制在年度下达指标内,每月底将当月公务接待情况,包括被接待人,接待费用,陪客人以及接待标准,向主任办公会报告,并纳入财务管理,实行单独列支,专项核算。

  四、车辆管理制度

  (一)小汽车是为扶贫工作服务的,本着领导工作优先的原则,尽力做到不急需不用,不合算不用,交通方便地区不用。

  (二)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规,一切按章办事,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违章行车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三)小车外出,用车人须提前一天填制“用车呈批单”,交办公室开具“用车通知单”,由主任批准,不经批准不准动车。紧急用车,来不及填写申请单的,事后x日内由用车人补办手续。

  (四)双休日、节假日将车封存车库,车钥匙交办公室暂时保管,特殊情况需用车的,需经领导同意。凡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xxx元,从驾驶员工资中扣除。

  (五)驾驶员要时刻不忘安全行驶和节约开支,出车前做好车辆调试,不得带影响安全故障出车,准时出车,出车后做好车辆管理,做好清洁卫生,及时入库。每次外出前要做好行车记录,行车记录要注明出车时间、地点、里程、事宜等。

  (六)当天出车不能返回,须在申请派车时说明,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延期,应及时报告签批出车的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避免影响次日派车。

  (七)办公室每月对行车里程、耗油量进行统计,折算百公里用油量,并定期公布。特殊情况用现金加油应加实际需要量,并经乘车人在票据上证明。

  (八)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用,购买配件和维修要先报预算经批准,填写“车辆维修呈批单”,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人员陪同审验,报主任批准。应到定点厂维修,驾驶员不得自行结账,由办公室统一与维修厂结账,否则,不予报帐。

  (九)在出车途中发生故障,驾驶员确实无法修理,经请示批准后可就近修理。维修发票应由驾驶员、乘车人、分管车辆副主任签注后报批。

  (十)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上下班擅自开车外出。本办工作人员或外单位工作人员特殊情况用车须经主任批准并要付给油费和折旧费。xx地区以内一次xxx元;xx地区以外,用车人自行加油,收取适当磨损费。私人用车汽油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定期公布。外单位用车,视情由用车单位加油或交纳汽油费。

  (十一)发生事故,要积极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妥善处理,并停车整顿,有责任的驾驶员要在办公室会上公开检讨,依相关规定给予必要的惩处。

  (十二)全年未发生事故,保险安全奖奖励给驾驶员个人。发生事故并确定主要责任在驾驶员方,需要本办赔偿损失的,驾驶员按事故大小、责任大小承担责任。

  (十三)驾驶员每月应将当月出车情况,包括用车人,批准人,用车事由,以及小汽车保养维修情况向主任办公会报告。每月统计一次出差补助,出差补助费凭“用车呈批单”标准按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四)租车应填制“租车呈批单”,由主任批准,交办公室开具“租车通知单”,凡未履行租车报批手续的,费用自理。

  五、财务、公物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节约支出,确保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得到勤政廉政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会人员要严格履行《会计法》,按财会制度办事,坚持原则,抵制不合理开支、不规范发票。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三)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掌握各类经费开支和审批手续,任何支出发票,报销时要有办公室经办人签名并说明事由,有关人员证明,财会人员审核,由主任一支笔签批。招待费支出按照长办[xxxx]xx号文件执行。

  (四)严禁私人借支公款,必须时经主任审批后,当月借当月还,一般不超过原工资额。

  (五)经办某项业务或购买物品所借款额,必须及时报账,不准拖欠和挪用。

  (六)任何人不得随意购买或赊取办公用品,必须购买或赊取时,要填写《办公用品购置呈批单》,报主任同意签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不予报销。

  (七)健全财产帐,对所有器具物资进行统一登记、管理,每年检查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六、考勤制度

  (一)实行每天上下班签到,做到按时上班,准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计作一次缺勤,凡超过规定上下班时间xx分钟视作迟到或早退;下午缺勤一次计作一天缺勤。

  (二)实行每周一人轮流值勤,主要负责考勤及清扫卫生等。

  (三)签到后外出办事,要向考勤人员打招呼。

  (四)因事因病外出需请假,履行请销假手续,假期一天以内,可口头向主要领导请假;假期一天以上,必须书面说明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无故缺勤或超假三天以上的,扣除当月满勤奖。

  (五)考勤结果每月统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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