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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1年招标投标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县2021年招标投标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招标投标工作实际,特制定招标投标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对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工作效能低等)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构建“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招标投标平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本次招标投标集中整治月活动内容主要为以下七个方面:

  (一)深化招标投标阳光平台建设

  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梳理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深入调研,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抓紧出台新制度;严格落实《x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确保“能进则进、应进必进”;探索招标投标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方法,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招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重点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外经贸局、县工商局、县国资办、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园区。

  (二)确保应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

  具体措施: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进行自查,严格核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开、公平与公正;严格控制邀请招标,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邀请招标行为。

  责任单位:县招管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各乡镇、园区,县建设局、县监察局、县重点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国资办,县直其它单位。

  (三)推进招标资格审查制度

  具体措施:制定《x县政府投资项目资格审查办法》;推行资格后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格预审。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招管局、县建设局、县重点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

  (四)加强项目勘察、设计管理,规范设计变更

  具体措施: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严格规范设计变更程序;对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和完善勘察、设计的招标行为,完善勘察、设计的评标办法。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园区,县招管局、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重点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直其它单位。

  (五)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

  具体措施:结合电子评标的实施,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以适应招标投标工作的实际需要。

  责任单位:县招管局;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

  (六)推行信息化招标投标

  具体措施:完善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建设,实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无纸化运作,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评标系统。

  责任单位:县招管局;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重点局、县政府信息中心。

  (七)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

  具体措施:制定《x县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举报投诉的联合处理机制;加大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配合单位:县招管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重点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工商局、县政府法制办。

  三、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月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0日—5月25日)。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刊、墙报等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招标投标集中整治月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深入宣传招标投标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调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6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各单位对照以下内容对招标投标工作开展自查自纠:

  1.各单位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存在恶意低价中标情况。

  2.各职能部门是否存在监督管理工作缺位、错位问题。

  3.限额(限额标准详见合政〔x〕42号文件和县政府办公室〔x〕187号)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装修、监理、设备、材料、附属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肢解项目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限额以下的直接发包是否备案;是否存在签订“阴阳合同”现象。

  4.投标人是否以挂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等手段骗取中标;投标是否实行保证担保。

  5.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恶意围标、串标。

  6.评标专家在从业活动中是否违法违规操作。

  7.中标企业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是否履行投标承诺。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根据统一部署,认真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实现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6日—6月11日)。各责任单位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对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在决策和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各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集中整治月活动顺利开展。

  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求实效。通过集中整治月活动,进一步强化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本次集中整治月活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成功经验,各责任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并于x年5月28日前向“县招标投标集中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报送书面材料。

  (四)成果巩固阶段(6月12日—6月20日)。认真做好总结,及时推广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招标投标活动优质高效的工作平台。

  四、工作要求

  开展招标投标集中整治月活动是县委、县政府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成立招标投标集中整治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活动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集中整治月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整改,注重实效。要将招标投标集中整治月活动与城镇建设会战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性,做到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三)重点检查,全面落实。县招标投标集中整治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并组织明查暗访,特别是针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到位。

  主题词:经济管理 招标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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