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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参考模板)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在严格遵守太和县城管局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局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自律。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保持警钟长鸣,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把机关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以优良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加强考勤管理

  全体干部职工要按县委县政府规定按时上下班,坚决杜绝出现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违纪违规行为。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带头认真执行电子考勤签到,并督促本单位人员按时进行签到。因公临时外出办事、下乡、请假、休假等应及时向局办公室及督察大队进行报备备案。对节假日单位临时安排工作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对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的,进行约谈提醒并公开通报,屡犯不改的,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三、 严明岗位纪律

  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划、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上,严守纪律规矩。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自身做起,起好表率作用,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上班期间聊天、看电影、网购、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杜绝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正之风。

  四、严格岗位职责

  全体党员干部要立足岗位、坚守职责,做到深入实际,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敢于担当。不得消极怠工、阳奉阴违,严禁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对不求上进、精神不振,得过且过、降低工作标准、变通工作程序、影响工作成效,总体工作或者分管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视情节严肃处理。

  五、严格请销假管理

  全体干部职工需要请假(休假、事假、病假、产假等)的,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二天以内的(含二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分管领导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的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批准。请病假的,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履行请假手续。不得“化整为零”请假、超越权限准假。工作时间临时外出办事,应及时填写《临时外出报备单》,说明外出事由、时间,经审批人签字许可后方可外出。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和报备的,按无故脱岗对待从严进行处理。

  六、加强监督问效

  各分管领导要加强日常督查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工作落实、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我局个人评优树模重要依据。对行政效能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者,除及时进行纠正并通报外,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调离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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