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工作,使全乡、各村(社区)、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省、市、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方针
防震救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各村居应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村居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落实震前、震时、震后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行动。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密切配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地震志愿者在自救互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二、地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调度全乡防震减灾工作。地震灾害临震发布后或地震灾害发布后,根据本预案的有关规定,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自动转为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乡抗震救灾工作。
(一)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
1、人员组成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根据灾情需要,乡抗震救灾指挥部随时召集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抗震救灾。
2、 主要职责
(1)向上级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抗震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统一领导全乡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地震灾区现场指挥人员,组建灾区指挥部;决定派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驻军派遣抢险队伍。
(3)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4)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5)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省、市、县有关部门实施紧急支援。
(6)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7)协调跨乡抗震救灾工作和临时应急事项。
(8)完成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下设一室十组,即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重建组。
(二)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乡长担任,__等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⑵及时传达贯彻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⑶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⑷协调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所在灾区村居之间的应急行动,并督促落实。
⑸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⑹处理省内外支援、咨询等事宜。
⑺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__为成员。
⑴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⑶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⑷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四) 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党委政法委书记担任,__等为成员。
⑴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⑵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⑶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五) 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联疫组长由乡中心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防疫专干担任。办公室设在乡中心卫生院。
⑴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⑵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⑶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⑷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与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六) 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乡分管领导担任,乡农机站站长__为成员。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损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⑶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七) 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乡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乡广播站。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八) 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乡供电所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乡供电所。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⑵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讯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九) 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乡分管财贸的担任,__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乡乡政府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十) 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乡武装部长担任,办公室设在乡人武部。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乡综合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讯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⑶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十一) 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副组长为乡纪委书记,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学区校长、乡团委书记、妇联主任等为成员。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⑶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十二) 恢复重建组主要职责:
恢复重建组组长由乡分管民政救灾工作委员担任。
⑴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⑵提出重建计划,并报乡党委政府研究决策。
⑶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三、 临震应急反应
乡政府按照__、省、市、县政府规定程序发布临震预报后进入临震应急期,应采取如下应急防范措施:
㈠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㈡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㈢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㈣保证供电的畅通。
㈤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响应
(一) 地震灾害的分级与响应级别
根据《__县地震应急预案》精神,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四个级别。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一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二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启动三级响应。
地震灾害等级标准表
地震灾害
等 级初 判 标 准响应级别(处置领导机构)
震 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6.5级以上一级响应(国家、省级指挥)
重大地震灾害5.5级以上--6.4级以下一级响应(国家、省级指挥)
较大地震灾害4.5级以上--5.4级以下二级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般地震灾害4.0级以上--4.4级以下三级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 信息报送和处理
1、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的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当我乡或周边地区发生大于或等于
4.0级地震,或发生强有感地震时,乡防震救灾领导小组(抗震减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手段收集灾情信息,及时报告乡__和县__,震后2小时内书面报送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抗震减灾指挥部),之后要根据灾情,做好速报。
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中有外籍人员或港澳台胞,村居和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报县外事、侨务部门,并抄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震情灾情公告
乡宣传部门会同县科技局(地震办),根据有关震情灾情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公告震情和灾情信息。
(三) 指挥与协调
1、一级响应应急行动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在省、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参与指挥协调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为__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紧急行动提供保障条件。
2、二级响应应急行动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根据震情、灾情和市、县政府(或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决定启动抗震救灾各工作机构,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及时向市、县政府(或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本乡的地震应急工作,迅速组建地震现场指挥部,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本乡内非灾区对灾区的援助等。
3、三级响应应急行动
乡政府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并及时报告市、县政府,并抄送市地震局和民政局、县科技局和民政局;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预防和平息地震谣言、误传事件;根据灾情,及时报请市、县政府或县直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对口支援,必要时通过县政府请求市政府支援。
(四)地震现场紧急处置
1、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
(1)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情况,灾民自救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等。
(2)接待救援队,划分救援区域,分配搜索营救与医疗救护任务。
(3)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居民。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
(4)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5)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和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6)组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2、救援队伍的指挥与协调
(1)各村居成立的救援小分队,立即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领收任务。
(2)各救援队要及时参加地震现场指挥部召开的会议,报告救援工作情况。
(3)在救援行动进程中及时报告新发现的情况和需要紧急处理的重大问题。
(五)群众的安全防护
乡民政办、建设办要根据各村居实际,制订具体的群众疏散撤离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六)次生灾害防御
公安、综治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和次生灾害发生;供电、水利部门对处于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排除险情,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七)信息发布
乡宣传部门、群测群防信息站依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鼓励民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言或误传,安定民心。
(八)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1)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已完成;(2)地震引发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3)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4)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传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社会救助
乡民政部门调配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的基本生活,转移安置灾民,组织群众互助互救,妥善处理死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伤亡人数。
(三)保险
乡社保部门配合县人民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等驻肥企业尽快查勘灾情,做好投保受灾单位和居民的理赔工作。
(四)调查和总结
乡群测群防信息站负责组织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县政府和县科技局(地震办)。
六、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一)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乡群测群防信息站会同公安等部门建立救援数据库,储存全乡各部门、各大企业拥有的云梯车、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顶升设备及特种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二)应急队伍保障
乡应急救援队由人武部负责,以民兵预备役和退伍军人为主,人数在20人以上;医疗救护队由乡中心卫生院负责,人数在10人以上;安全保卫队由派出所(或综治办)负责,人数在30人以上;每个企业救援队人数在30人以上;每个村救援队人数在10以上。
(三)社会动员准备
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村居和有关单位,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开展培训和演练;建立企事业、社会团体和地震应急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的社会动员机制。
(四)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乡建设、市容管理等部门要结合本乡实际,利用公园、广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基础生活设施。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宣传、地震、教育、文化等相关部门和乡乡红十字会要大力协作,开展防震救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乡及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各自的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
七、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或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应急内容有:
1、乡群测群防信息站等部门立即了解震感情况,请示政府后,及时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圈定有感范围,向市地震局、县科技局报告有关情况。
2、利用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刊登、播出有关地震知识及稳定社会秩序的宣传报道。
3、注意社会对地震的反应,及时发现和平息地震谣传。
4、乡群测群防信息站应迅速安排监测网点加强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上报,
5、根据震情发展,经上级批准,适时转入地震临震应急期或解除有感地震后的应急状态。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若影响较为严重,及时报告县政府,建议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县科技局(地震办)。
八、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人防应急办、科技局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一般为5年。特殊情况下,根据上级地震主管部门(或机构)要求也可以及时予以修订,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本预案由乡__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乡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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