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文驿站 > 汇报报告 > 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

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

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力支持、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确保司法环境风清气正。同时要求党员干部积极向同事、亲友广泛宣传“三个规定”内容,以实际行动把“三个规定”的制度优势落实在日常的监督中,通过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促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一】

  一、好的方面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十项制度》下发后,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市审批中心在学习领会过程中,分别组织召开了主任办公会、窗口负责人会议和全体人员大会,要求涉及生产性项目审批的 6 个重要窗口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十项制度》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闭卷测试。市发改委在认真组织本委人员学习吃透《十项制度》精神的同时,还将《十项制度》印送至全市 150 家骨干企业负责人。通过深入学习,全市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家普遍认为《十项制度》是紧环境下抓机遇,实现“弯道超车”的有力举措,制度“切中时弊”,“对症下药”,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2、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过程中,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际,认真进行查摆剖析,查找各部门自身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十项制度》以及影响行政效能、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市科技局经过分析排查,查找出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部门内部统的功能不够到位、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市文化局采取纳谏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查找出缺乏创新动力、缺乏调查研究、缺乏竞争氛围、官本位思想时有存在等问题。市建设局对 23 个行政许可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共查找出办理程序、服务效率、机关作风等 9 个方面的问题,并按照服务承诺优化制度的要求制定对策。

  3、紧贴实际,强化措施。为了确保《十项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各部门从提高工作实效出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了多种切合实际的做法,制订和完善了很多针对性和操作性

  强的办法措施。市外经局结合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出台了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和申报材料网上预审制。市安监局为贯彻执行好执法检查报告制度,实行计划管理,每月 25 日前,排出下一个月的检查计划,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报告。市质检局设计“执法检查申报(登记)表”,由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前进行填报,详细说明检查事由、时间、对象等事项,提前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批或送乡镇秘书室登记备案。为了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优化制度,市国土局对所有受理事项的办理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告知,市地税局打破传统意义上的地域限制,实现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

  4、严明纪律,加强监管。为了解决制度执行难、落实打折扣的问题,促进长效管理,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督促和检查。市公安局将贯彻落实《十项制度》列入对各单位的季度和年度考核中,对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XX 市公安局问责办法》处理。XX 工商局坚持每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同时聘请 10 名效能行风监督志愿者对全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市文化局完善了机关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制度、影响发展的行为从严查处。市建设局规定在执行“十项制度”中,无论是谁,如果失职造成后果情节轻微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诫免谈话,第三次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二、存在问题

  少数部门对贯彻执行《十项制度》重视不够,作风不实,措施不力。有的对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没

  有吃透文件精神,没有进行深入思考,只满足于一般性的了解掌握。有的认为《十项制度》与本部门的工作联系不紧,只作为一项临时性的任务来完成,敷衍了事,存在照搬照抄,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在落实上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的不是认真研究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实际情况,而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空喊口号,说起来夸夸其谈,听起来头头是道,制订了许多大而空的所谓办法措施,却没有可操作性,脱离实际。个别单位摆不正部门与全局的关系,不能从优化环境与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片面强调部门的特殊性,感到执行制度有难度。

  三、下步打算

  1、深入调查了解。采取上门走访、发送信函、集中座谈等形式,从基层领导、企业负责人、项目办理人员、效能特邀监督员以及被服务对象处,多方面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各部门,尤其是主要服务经济部门和执法部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责令限期整改。

  2、加强明查暗访。把《十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明查暗访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服务窗口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明查;另一方面,组织暗访人员,重点对主要服务经济部门、执法部门的热点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暗访活动。

  3、加大宣传力度。在 5 月份的基础上,通过《XX 日报》效能建设专栏和《效能建设简报》等舆论载体,继续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十项制度》的具体举措进行专题宣传,对热点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制度,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先进事迹进行适度宣传,对执行制度打折扣,甚至拒不执行,影响投资环境和机关效能的反面案例进行及时披露和曝光。

  4、建立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执行制度的先进典型和违反制度的反面典型等具体情况。

  5、强化督查考核。尽快拟制统一格式的《办不成报告单》和《执法检查报告表》的样本,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印发各乡镇各部门,对落实情况组织经常性的督查,同时把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与年终效能考核相挂钩,确保《十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二】

  根据中心的要求和部署,我围绕“十个有没有”以及“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再动员大会”,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排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业务水平、为民服务宗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剖析,找准原因,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素养不高。不善于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最新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比如说对市委这次部署的作风效能建设月活动,一开始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反映了自己缺少政治敏感性。

  2、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较多时,性子就会有些急躁,态度不够和蔼,如遇到需要重复解释的问题,嗓门就会比平时高,显得没有耐心,没有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有一次,遇到群众因身份证重证号到窗口来争吵,我向他表达了歉意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但这位群众还是很激动,认为这样会给他带来很多麻烦,需要费时费钱,并质问损失谁来弥补?当时我认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并不是自己工作上的过错,态度也变得有些冷淡。虽然那位群众最终还是修改了身份证号码,但事后一想,如果我当时做到换位思考一下,就应该能理解群众的想法和焦急心理,做到欠下群众的“工作债”,要用实际行动来还。

  3、业务知识钻研不够。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满足于过得去。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文章转载自[)求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逃避的倾向,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坐等待办法出现,而不是自己寻找对策,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抱着应付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对窗口的工作情况和自己负责的业务工作若明若暗,没有深入调查和全面的把握,以致很少提出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是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2、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保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定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视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一切为了群众”是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而不是对群众使性子,群众有事问题多,这是相信我的体现,绝不能把这作为不予理睬的借口。

  3、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一方面,自认为是实践经验积累丰富,不去钻研,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难以胜任长远工作的需要。

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三】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纪委的组织指导下,我局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 (一)强化认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局党组成立了以局长、局党组书记刘文祥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文志斌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局党组对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在年初召开了林业工作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三是细化目标管理考核。与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下达到林业系统各单位,明确考核细则,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强化基础,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关键环节。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和纪实文学《梁家河》等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职工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等环节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三)重点防控,全面加强局纪检组执纪监督职能。一是抓好贯彻落实,健全各项机制。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完善林业系统制度汇编,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强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效果。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接受红色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贪欲之害》,每名干部职工都撰写上报了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悟,保证了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加强执纪问责,提高工作效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树立队伍良好形象。截至目前,通过上级转办查处违纪违规干部职工10案10人,诫勉谈话2人次。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了“为民服务不畅”、“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林业系统每名干部职工都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填写了对照检查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并限期整改落实。五是严格落实规定,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婚丧嫁娶等敏感事项能够主动提前提交局纪检组审批,杜绝了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倡导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局党组、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 (一)履行领导负责责任。做到了“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研究制定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能及时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支持局纪检组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明查暗访,促进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作风的转变。

  (二)履行组织推动责任。牵头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按时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签批有关重要文件和材料。年初以来以局党组名义下发的文件20余个,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履行教育监管责任。牵头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党风监督、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承诺和年度实施计划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局纪检组监督作用,对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处理。

  (四)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能注重8 小时以外的廉洁自律,在公务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中央、省、市、县对作风、廉政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三、班子成员履责情况 (一)履行“一岗双责”。调整完善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工,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的工作任务,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本设责任制会议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确保了林业系统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宣传反腐败工作的政策和形势,反复强调机关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和要求。重视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检查督促机关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对所分管的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由局纪检组对各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督查。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纠正,问题严重的将对当事人实行诫勉谈话。

  (四)廉洁自律情况。半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遵守《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在工作上、生活上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用各项规定规范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用车、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出现违反廉洁自律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廉洁从政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创新能力不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往往通过会议强调、案例警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较为单一,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二)监督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由于林业系统工作面广,任务繁重,纪检组进行督查无法全面覆盖,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将认真研究解决各种重点难点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各项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进一步加大廉洁从政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新常态”的认识,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局纪检组分别抓什么、如何抓,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纪检组协调督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适应党风廉政新常态,按照“从严治党”八项要求,抓实、抓严、抓新干部职工教育管理。

  (二)继续扎实有效发挥局纪检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局纪检组的履职意识,加大林业系统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完善社会监督举报体系,进一步明确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切实促进纪律检查委员认真履职。

  (三)进一步严格干部管理。强化平时考核,严格按制度办事,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通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奖惩,对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四】

  区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XX区公安局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规定。“三个规定”文件出台后,先后召开党组会、部门中层会和全局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精神,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全局干警把规定内容读懂吃透。

  二是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各部门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的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定期报纪检部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我局通过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的全面落实。

  四是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对确因办案需要,需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进行接触的,要求办案人员需要提前报分管局长审批,并报纪检组备案。

  五是加强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对检察干警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记录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应报告不报告、违规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情形,进行摸排,如发生上述情况,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同时将违规情况予以全局通报,并报市局。

  XX县公安局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司法干预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XX县公安局把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对民警司法行为划红线、亮红灯、设禁区。

  一是重温“三个规定”,理解规定内涵。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原文,正解理解“三个规定”的内容,要求干警对领导机关内部人员、当事人、关系人打探案件情况、说情等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敢于抵制,敢记录、会记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长鸣纪律警钟。将“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宣传,利用微信网、院内电子大屏、院外电子屏进行宣传提醒,以确保“三个规定”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目的。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促进自觉守纪。纪检监察部门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与各部门负责人一道,深入办案一线进行检查,狠抓落实。

  四是建立登记制度,按时报送情况。所有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内部人员插手具体案件,干扰司法活动情况,按照要求认真详细进行登记,保留干预、插手、过问时的监控录相、录音,做到有据可查。五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五】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六】

  2020 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

  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七】

  按照会议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现自我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工作及事务,忽视了主动学习,存在“以会代学、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

  2.是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不多。相对来说与上级领导及县直部门沟通较多,安排本单位下属部门工作较多。

  3.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工作更多的注重感情和自觉,保持一团和气为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潜心研究探讨我县工业经济科学发展规律,用科学发展观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围绕亟待解决问题,有的放矢地搞好学习,坚持用先进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升华理论,最大程度地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2.注重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察实情、谋实策、办实事,深化县情认识,努力做到与时俱进。深入基层调研坚持简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多深入实地,努力掌握基层实际情况,促进科学决策。

  3.坚持求真务实。在工作中,将更多、广泛地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重视发挥自身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干部职工放手、放胆工作,发挥集体智慧。坚持求真务实,精简会议和文件,竭尽所能为企业、群众解决普遍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强化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清醒的头脑,清晰的思路,清廉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经得起考验,教育下属廉洁从政,管好亲属遵纪守法。

  三、对其他党员同志的批评

  1.强化学习,要对照新党章要求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精神实质,认真自觉的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理念素养。

  2.勤于工作,彻底改变出工不出力现象,工作中要真抓实干,说实话,办实事,力戒摆花架子,作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

  3.要切实遵守党风廉政纪律,坚持原则,不为亲属谋私利、乱办事,不折不扣地执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维护党政机关的公正廉洁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努力做到自警自勉、爱岗敬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能够监督我,发现问题及时对我批评指正,以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八】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本文地址:http://www.gzxgg.com/html/2252.html
2021年三个规定个人自查情况的报告八篇》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