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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评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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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会员评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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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评家”制度

为加强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完善、规范本单位职工之家建设活动;调动和激发全体会员和工会主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会员评家工作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组织实施,由会员(或会员代表)按照省总、市总规定的要求,对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进行评议。

2、参加会员评家人数一般不得少于本单位会员(或会员代表)的30%[其中生产一线会员(或会员代表)一般不得低于会员代表总数的60%,因特殊情况代表比例需低于上述比例的,应事先征得上级工会同意]。

3、会员评家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结合召开工会年度工作总结大会进行。

4、会员(或会员代表)结合审议本级工会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对本级工会委员会进行评议;对工会主席评议主要结合工会主席述职进行。

5、工会委员会负责对会员评家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及时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公开评议结果。针对会员评议的集中意见,分别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制订整改措施,并负责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反馈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6、本单位会员评家情况,由工会委员会在书面报上一级工会和本单位党组织的同时,及时整理归档。

篇二: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作制度

市总机关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作制度 (2014年5月5日市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创新发展,加强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激发工会活力,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是指:由工会会员评议本单位开展工会工作情况、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情况以及工会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第三条 工会会员大会是会员评家的基本形式。会员评家作为工会会员大会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 会员评家工作在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开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会员的民主权利。

第二章 会员评家组织

第五条 会员评家每年进行一次。遇有申报上级工会表彰等重大事项,应按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组织会员评家并作出相关决议。

第六条 会员评家成立工作小组,由同级党组织、本级工会和会员代表组成,根据本单位会员人数确定由3-5人组成。工作小组成员非常任制。

第七条 评议工会主席由不担任工会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其他领导成员或工作小组中的会员代表主持。

第八条 会员评家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会员评家工作方案;

2、主持会员评家工作过程;

3、负责将会员评家结果向会员大会和本单位党组织、上级工会报告;

4、处理评议过程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评家内容

第九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基本内容,主要是上级工会关于基层工会工作和建设职工之家的要求。

1、健全组织体系;

2、促进科学发展;

3、履行维权职责;

4、实施素质工程;

5、服务职工群众;

6、加强自身建设;

第十条 会员评议工会主席,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及廉洁自律情况;

2、完成年度工作情况;

3、工会业务熟练程度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服务情况。 第十一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工会主席采取书面的民主测评形式进行,职工之家综合评价可分为优秀、先进、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工会主席综合评价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四章 会员评家程序和结果

第十二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家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在会员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情况;

3、会员对本单位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 会员评议工会主席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在会员大会上对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3、会员对工会主席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机关工会主席可与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工作结合进行,评议结果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十四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议程可合二为一,列入会员大会议程。两项评议结果作为会员大会的决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

第十五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后,机关工会要根据会员大会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结合会员群众和上级工会、同级党政的意见,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并向会员反馈。

第十六条 会员评家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履职情况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机关工会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会员评家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激发会员参与评家的积极性,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力求实效,保证会员评家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机关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三: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基本知识

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基本知识

会员评家是指由工会会员评议本单位工会开展工作情况、建设职工之家情况以及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简称会员评家)是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工会与会员群众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深入建设职工之家发展的有效机制。

一、主要文件依据

1、《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9]28号)

2、《福建省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实施细则》(闽工办[2010]28号)

3、《关于广泛开展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通知》(厦工

[2010]38号)

二、基本要求

(1)会员评家工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开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会员评家的基本形式。会员评家应作为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

(2)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必须建立健全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未建立落实会员评家制度的基层工会,不得推荐为上级的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得参加当年工会系统评先评优;对未建立落实会员评家制度的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单位,在复查验收中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会员评家的主要方法和程序规定

1、会员评家一般每年进行一次,采取书面的民主测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可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2、会员评家应成立工作小组,由同级党组织、工会和会员代表等3至7人组成,具体根据本单位会员人数确定。工作小组成员非常任制。

3、工会主席(副主席)是党组织负责人(含党组织正、副书记和纪检书记)的,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应由不担任工会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其他领导成员或工作小组中的会员代表主持。

4、会员评家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会员评家工作方案;

(2)主持会员评家工作;

(3)负责将会员评家结果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本单位党组织、上级工会报告;

(4)处理评议过程的其他事项。

5、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家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向会员(代表)大会作本年度工会工作和建家工作情况报告;

(3)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6、会员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述职;

(3)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7、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工会主席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可与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工作结合进行,

评议结果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8、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议程可合二为一,列入会员(代表)大会议程。两项评议结果应作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

9、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后,基层工会要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结合会员群众和上级工会、同级党政的意见,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并向会员(代表)反馈。

四、会员评家结果的运用

1、会员评家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职情况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获得满意等次9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作为推荐申报本级或上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依据;对连续三年以上获得满意等次9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优先推荐申报“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满意等次9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上级工会和本单位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2、在会员评家中,对民主测评结果不满意等次在50%以上的基层工会,限其一年内进行整改;会员仍不满意的,对其所获得的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上级工会有权予以撤销。对民主测评不满意等次50%以上的工会主席(副主席),上级工会会同同级党组织在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会员评价仍不满意的,应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调整。

3、基层单位及其党政领导拟推荐申报工会系统各类评先表彰的,会员评家满意等次必须达到85%以上。

附:会员评家相关测评表

工会会员民主评议职工之家测评表

基层工会:

测评时间:

工会会员民主评议职工之家测评表

注:1、有三项以上“满意”的总体评价为“满意”,有二项以上“不满意”

的总体评价为“不满意”,其他均为“基本满意”。

2、“双亮”活动是指工会组织亮牌子示职责,工会干部亮身份许承诺

3、“双爱双评”活动是指开展“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评选爱职工的优秀经营者和爱企业的优秀职工”的活动

4、“五必访”是指职工生病住院、家庭纠纷、思想问题、生活困难、办红白喜事必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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