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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红白理事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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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促进东明德村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由村委会领导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章程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活动中,建立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坚持依法办事,纠正或制止违法婚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理事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设理事长、常务理事若干人。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必须是在群众中有威望,有影响,责任心强,并热爱此项工作的党员和群众代表。

第六条 “理事会”成员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严以律己,积极负责,秉公办事,不带头参加请吃,违背职工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要经常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理事会任务

第八条红白理事会要积极协助和代为事主操办红白事,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九条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深入事主做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宣传厚养薄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条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查看婚姻证件,核实结婚年龄,坚决制止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买卖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群众举办红白喜事,事前自愿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协助其操办各项事宜,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第十二条村民去世后,“理事会”要上门悼念,帮助安排丧事,为丧主分忧解难。

村红白理事会职责

一、积极革除陋习,健康生活,让村民从物质上、精神上筑起一道防护网。

二、积极宣传教育村民移风易俗,新事新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三、积极倡导村民保持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建立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

四、积极开展礼仪、礼节、礼貌活动,村民树立可敬、可亲、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

五、积极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婚姻自由,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反对歧视妇女,反对重男轻女,反对轻率离婚,反对好吃懒做,奢逸败家。

六、积极动员村民遵守村规民约,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宗教活动。

篇二:红白理事会章程

某某居红白理事会

会 长:

副会长:

成 员:

某某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章程

总 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解决在婚丧嫁娶中遇到的困难,本着让事主省心、省钱、省事的原则,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居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红白理事会,是居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居婚嫁、丧改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方便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红白理事会在居党支部,居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 1

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由居民代表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理事5人。

第四条 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街办民政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 以婚丧事主的意愿为中心,主动热情的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举行婚礼前按照喜主的需求,可到居红白理事会先行申请,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做好服务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具体由理事会与婚主商办,原则上派往1-3人协助喜主工作1-3天。

2、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

3、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相互攀比,不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借机敛财。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除予以批评教育外,按《婚姻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操办丧事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宜小不宜大的从简原则,丧事办理中提倡逝者家属胸带白花,臂带黑纱,应尽量减少使用带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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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谢世后,由逝者家属当日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根据需求的天数(1-3天)及时安排2-3名工作人员与逝者家属共同商定遗体安葬时间,筹备安排遗体火化及安葬等具体事宜。

3、坚持殡葬改革,不大操大办,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搞攀比。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除批评教育外,按《国务院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殡葬管理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 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 居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街办民政汇报工作。

第九条 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 理事会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 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派往人员由居委会统一发放务工补贴)。

第十二条 不在婚丧事主家就餐。

第十三条 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十四条 理事会成员如违反本纪律,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如烟、酒等)和在婚丧事主家就餐者,第一次提出批评教育并责令退回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第二次除责令退回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外,撤销其理事会成员资格,并在全居范围内通报批评和扣发务工补贴。

3

第十五条 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居民举办红白事,事前自愿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协助其操办各项事宜,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全体居民要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率先垂范、照章办事,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狠刹在婚丧事务中的不正之风,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4 某某居委会 年 月 日

篇三:乡镇红白理事会章程

xx镇东山庄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总 纲

第一条 红白理事会,是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村婚嫁、丧葬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由村民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3人。

第四条 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

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 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举行婚礼必须到村红白理会申请,待理事会批准后,方可举行婚礼。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桌数,具体由理事会审办。

2、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禁止转亲换亲,大力提倡男到女家落户。

3、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准借机敛财。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按《婚姻法》、《人口法》及有关规定,除予以批评教育外,予以处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准,宜小不宜大。

2、人去逝后,丧主须在当日内向理事会报告情况并予审办,丧事规模、范围降到最低限度。

3、理事会及时安抚遗属,与丧主其同商定遗体安葬时间。

4、理事会负责书写悼词、寄托哀思,实事求是予以评价。

5、理事会协同丧主、筹备安排遗体告别会,理事会会长主持告别会。

6、坚持殡葬改革,不准请歌舞,不准大操大办,讲排场,摆阔气;严禁乱埋乱葬。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 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 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九条 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

第十一条 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第十二条 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

第十三条 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十四条 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全体村民要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红白理会成员要率先垂范、照章办事,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狠刹在婚丧事务中的不正之风,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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